FOB條款下客戶想讓我出目的港雜費,我應該出嗎?
作者:深圳湘誠
發(fā)布時間:2024-08-22 09:07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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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網友在論壇發(fā)帖求助:有一票FOB條款到英國的貨,40HQ裝柜過磅毛重28060kg,貨物到了目的港,客戶說當?shù)毓愤\輸限重最多26000kgs,客戶發(fā)了一份賬單,說因為超重額外產生的操作費用及滯留費用是總數(shù)2278歐,3000美金!
網友提問,這個費用我應該出嗎?
我們來捋一下思路,首先這是一個FOB條款的合作,在這個條款下,賣家的義務就是把貨安全送上船,并且完成出口報關。
這個船還是買家定的,和賣家無關。
所以按FOB合同角度來講,目的港的任何費用都與賣家無關,網友可以不用出這個費用。
網友還補充了一個細節(jié):“裝柜數(shù)量是我們幫他算的,告訴他可以裝這么多,他覺得現(xiàn)在貨柜在目的港超重的運輸費用是由我們造成的,所以就想找我們承擔這個費用?!?/strong>
從這里我們可以看出,網友和他的客戶都是不了解英國的道路限重,而且也沒有經歷過限重不能運輸?shù)膯栴},所以才出現(xiàn)了這單子事。
現(xiàn)在事情已經發(fā)生,那么要解決問題,就要共同協(xié)商,劃分責任的主次,然后雙方如何承擔。
雖然從事實的角度,網友方可以不用承擔任何責任,但是如果沒有給到客戶滿意的處理,恐怕也會就此失去這個客戶。
所以一定要認真溝通,說明這個事件的主要責任在客戶,同時還可以承擔部分的損失,因為你們沒有類似的經驗,給客戶避免這種情況,這樣客戶會比較好接受。